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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论坛
2015-12-08 16:12 文/郝青青 李季灿 图/李笑笑  刑事司法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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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由河南省工商联、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会、民营经济网、我校刑事司法学院联合承办的“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论坛”在教科楼a座504会议室召开。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名誉主任肖继业,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巡视员、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名誉主任范宝成,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德法,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法学博士袁小刚,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李永亮,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毅以及 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领导和部分师生、律师界、企业界代表百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论坛共分一个主论坛两个分论坛,论坛开幕式上,刑事司法学院负责人主持并致开幕词,他指出民营企业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令人瞩目的角色,通过探索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能助力企业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能减少企业犯罪在刑事犯罪中的比重,同时也表达了对论坛圆满召开的美好祝愿。

在分论坛中参会人员针对“企业非法集资犯罪防控研究”和“企业商业贿赂犯罪治理研究”两个议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代表和专家认为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与生俱来,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从企业成立到企业发展,甚至到企业终结,所有的过程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企业非法集资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又是企业犯罪中常见罪行。民间投资渠道不畅,金融工商管理部门监管不严,民营企业生存压力大使得民营企业为寻求出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行政审批难度大同时加重了民营企业发展压力。目前商业贿赂边界从主体、到时间、空间都有所延伸,法条在不断完善发展过程中,对司法漏洞做到了有效弥补,对企业行为给予良好的规范指导,但同时多而泛的司法条款对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无形中束缚了其快速发展。

与会代表和专家指出,当前我国对于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大,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但同时政府过多介入也会导致企业无法更有效地展开经营活动,随着刑法对于规范经济领域力度不断加深,也势必导致民营企业家在企业家犯罪总人数中的比例逐年上升。对于广大企业家而言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只有清楚地认识到法律风险,寻求良好机制加强制度构建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

本次论坛的举办是为了民营企业和“双创者”健康发展做好引路人,当好风向标。广大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此次峰会,认真学习和领会本次论坛的主旨内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次论坛对民营企业发展做出了指导,为企业安全发展助力,专家学者对于司法现状的讨论及存在的问题的深入探讨也进一步推动了理论事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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