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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章程》正式公布实施
2016-03-28 09:30 徐贵宏  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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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核准高等学校章程的通知》(豫教政法〔2015〕151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正式通过省教育厅核准,2016年3月16日起对外发布实施,这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掀开崭新的一页。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的实际情况,《章程》制定过程中,坚持在法治思维下理解和考量大学内部治理,弘扬理性精神、树立程序意识、增强民主观念、保障主体权利。

《章程》全文共分九章、七十六条,主要对学校的基本概况、举办者与学校职能、学生的权利义务、教职员工的权利义务、管理体制、教学科研机构、经费、资产和后勤、校友、学校标识、《章程》修订程序与解释权等作了规定。《章程》内容涵盖《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章程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将是学校今后依法办学的根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为做好《章程》的起草工作,2012年2月学校即着手开始相关资料收集、调研论证等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和酝酿,并借鉴相关高校经验,学校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2013年12月,形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章程(草案)》。2014年7月,学校获批为河南省大学章程建设试点高校。

《章程》制定过程中,坚持“民主、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研讨会、座谈会、电话访谈、网上交流、电子邮件等方式,征求了校内外专家、离退休干部代表、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对照、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充实完善,力求内容合法严密、行文规范严谨。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报河南省教育厅核准实施,并报教育部备案。学校将在全校范围积极开展深入贯彻学习《章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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