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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民法典编纂背景下民法与商法的对话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2016-04-12 19:41 徐强胜  法学研究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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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首届“民法典编纂背景下民法与商法的对话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郑东校区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研究院承办,河南奕信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黑龙江大学、台湾中正大学等40余所科研院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余个实务部门的1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开幕式由我校副校长张宝锋教授主持。校党委书记杨健燕教授首先致辞,她在致辞中对我校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此次全国首届民商法对话学术研讨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这次研讨会对民商法学建设以及民法典的编撰具有重大意义,并进一步具体说明民法典编纂要分两部走:一是编撰民法总则,二是整合现行法律体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范健教授指出,民商法学之间应加强交流,民法典编纂中还需要加强私法和公法之间的交流和对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史小红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此次会议以民商法之间的对话为主题是民商法学研究的一个新起点,必将对我国民法典的编撰及中原地区民商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我校副校长华小鹏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相信在广大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一定能编撰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民法典。

通过为期一天的研讨,扩大了我校法学特别是民商法学的学术影响力,提高了我校的知名度,有效促进了国内民法学界与商法学界的互通交流,加强了民法典编纂中民法学界与商法学界的共识,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做出了贡献。在会议间隙,与会的学者还为我校师生举办了共计十三场学术讲座,提供了丰盛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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