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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举行“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讨会”
2016-04-18 15:20 文/刘洋 图/师臻臻  民商经济法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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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年活动,4月15日下午,民商经济法学院在郑东校区举行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讨会。我校副校长华小鹏分别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民、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以及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琦签署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并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民商经济法学院负责人,三所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学院100余名师生共同出席了此次活动。

签约仪式上,华小鹏首先致辞,他对民商经济法学院近年来显著的工作成绩和良好声誉表达祝贺,并对院系为法律人才培养做出的极大贡献给予首肯与鼓励。随后,三所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院概况,同时提出要积极响应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秉承“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与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完善法制体系,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在与会领导表达了对未来长期合作的愿景之后,合作双方进行了隆重的签约暨揭牌仪式并合影留念。

随后,民商经济法学院师生代表就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与法官代表展开研讨。研讨会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军胜、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琦等共同与民商经济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互动,各师生代表就研讨话题积极发表观点,现场气氛融洽热烈。赵军胜提倡大学应多开展法学教学实践活动,同时阐明司法部门需要品德高尚、法学理论知识扎实、知识面广和综合素质能力强的法律人才,并强调法学生司法能力要强,做到知行合一。最后,双方在人员交流、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课题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建立,增进了民商经济法学院与人民法院的交流,不仅为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的见习实践提供宽广的平台,而且提升了法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与使命感,明确了成为一名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时代需求和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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