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应邀来我校做了以“法治、自治与自律——推进国家法治中的公民义务”为主题的学术报告。该报告在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姜保忠主持。刑事司法学院部分学生聆听了此次报告。
会议伊始,与会学院领导代表刑事司法学院聘请狄小华教授为刑事司法学院客座教授,并颁发聘书。狄小华结合中国法治进程,对法治、自治与自律问题作了精彩报告,他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第一,法治构建和谐。他强调法律至上,主张善法和法律核心,认为法治应与德治统一,形式意义应与实质意义统一。第二,以修身增强自律。自律是法治的根基,修身是自律的根本。提出法治比任何时候更重视、更强调个人的自律,并要让更多的人认同、信仰法律,做到依法自律。第三,以自律促进自治。个人自律是群体自治的前提,只有自我约束才能促进集体的依法自治。第四,自治推进法治。只有自治才能监督公权的扩张、滥用及其运行,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法治建设。会议最后,同学们踊跃发言提问,狄小华耐心倾听,并认真严谨地予以答复,赢得全场热烈掌声。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
狄小华语言幽默风趣,与同学们互动良好,此次报告会议取得热烈反响。狄小华成为刑事司法学院客座教授后,将对刑事司法学院师生拓展学术视野,深入学术研究产生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