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委、校行政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的决定》(校党字[2014]123号),命名表彰校级文明单位和校级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文件指出,2013—2014年度,全校师生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全过程督导,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综合治理状况良好的先进集体,经群众评议、实地考核、知识测验、同行评议、校文明委审议和校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党委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和等8个单位“2013—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党委组织部等7个单位“2013—2014年度校级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质量,提升师生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校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经验,把文明单位创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坚持标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出成效,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良好氛围。
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2013—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
党委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 机关党委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文北校区管理处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系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3-2014年度校级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校长办公室 校友工作办公室
资源与环境学院
社会学系
财政税务学院
统计学院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