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既坚持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又坚持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走出了一条所有制改革的成功道路。一方面,推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积极寻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兼容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另一方面,推动众多产业领域对非公有制经济放开准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由传统的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形成了公有制、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三位一体的所有制结构。 所有制是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形成完善的所有制形式,是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前提。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固有的要求。但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立足于实际,而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这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30年的改革发展证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掘和动员我国庞大的民间生产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土地、技术、知识等,用于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拓宽就业门路,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有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和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更有效地推动知识创新;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在实践中,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不仅如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客观上要求改革“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因为:第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增强竞争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众多主体参与竞争的基础之上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往往会导致垄断,使经济失去活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形成多样性的所有制结构,才能开展和形成市场竞争,进而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第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具有团队凝聚力强、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等优点,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对市场反应灵敏、经营灵活、自我调适快等长处。在市场竞争中,各类企业在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的革新中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有利于企业体制不断完善。第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我国在探索国有制实现形式中,通过发展股权多元化的国有经济,寻找到一种由多种所有制成分组成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这使不同性质的经济主体在企业内部紧密结合和互补互促。由于可以根据产业性质和企业特点,或实行国家控股、参股,或允许社会资本控股,因而股份多元化的企业组织形式拓宽了不同性质经济成分的发展空间,既可以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的潜力,又能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强其控制力和影响力。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仅是改革完善所有制、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成功实践,也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一项重大成果。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要求实行单一公有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误解。马克思阐明了所有制的变革决定于生产力的水平和性质,强调只有在所有制关系与生产力发生冲突、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生产关系的革命才能到来。恩格斯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实行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成为可能,才成为历史的必然。旧中国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中国是在物质生产技术十分落后的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所有制形式必须适应生产力的水平和性质。尽管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实现了飞跃,但人均GDP在世界的排名仍然较低,城乡和地区经济差距较大,不少内陆和边远地区经济发展还很落后。这样的生产力水平和性质决定了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不能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表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纯而又纯的。即使在特定社会形态的成熟发展阶段,也仍然会存在先前社会的因素。不纯是事物的存在形式,是事物内在矛盾的表现,是发展和运动的契机。我们在所有制问题上也应该全面、辩证、历史地观察事物,克服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