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提出许多重大政治观点。记者电话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长程恩富教授。
“三维一体”是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特征
程恩富认为,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从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大和“一府两院”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这三个方面,深刻、准确地概括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我们要搞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三维一体”。这是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特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四大框架”,程恩富说。
人大专职常委的设立是中国人大制度改革的亮点
程恩富表示,我们要在继续完善我国基本民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各项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工作。
6年前,十届全国人大首设专职常委,触及包括人大制度在内的诸多政治改革。这些专职委员将专门从事人大的立法、监督以及法律解释等工作,而不再只是参加每年一度的人大会议或每年几度的常委会。该举措有利于人大常委由兼职向专职过渡、逐渐实现专业常委专职化,将是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改革方向,被视为中国人大制度改革的大亮点和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充分体现。
程恩富表示,人大专职常委应继续试点进行。上一届试点增设的人大专职常委,后来渐渐成为人大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到非人大的党政部门工作去了。今年,我们应该重启试点增加人大专职常委,并配备助手,以便全心全职开展工作,利于从起点到终点的专门研究。
程恩富认为,专职常设委员应该不具有行政级别,但应该具有相应的待遇。而这种待遇不会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