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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
2012-03-14 18:43   宣传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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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宣传报道和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尽快建设一支“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宣传工作队伍,保证我校的宣传工作能够及时、畅通、高效、有序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校通讯员队伍的建设

一、通讯员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宣传纪律,热爱宣传工作,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掌握必要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

二、教工通讯员队伍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由各单位党组织确定本单位的1-2名教工通讯员,经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核同意后,颁发教工通讯员证书。

三、各院系从各项素质过硬的优秀学生中选拔若干名学生通讯员,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核同意后,颁发学生通讯员证书。

第三条 学校通讯员的职责

一、积极宣传报送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二、了解和反应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党委宣传部,为开展好学校的宣传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三、努力完成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和校园新闻网所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四、配合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并负责学校宣传材料在本单位的发放落实工作。

五、教工通讯员在提高自身新闻素养的同时要及时对学生通讯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学生通讯员采写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新闻稿件进行把关。

第四条 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须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委宣传部两级审核同意后校园新闻网、校报方可采用。

第五条 通讯员队伍的管理

一、党委宣传部定期举办通讯员新闻业务培训班,不定期组织通讯员进行理论学习和写作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通讯员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党委宣传部对通讯员的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学期末统计教工通讯员的总供稿量、校内用稿量和校外用稿量。校园网、校报采用教工通讯员的稿件,按学校统一稿费标准发放稿酬。

三、学校对通讯员实行激励制度,每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工通讯员”、“优秀学生通讯员”和“宣传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采写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新闻稿件和对学校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通讯员,学校在年终给予物质奖励。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通讯员,党委宣传部与有关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将予以调整。

四、通讯员应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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