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2日讯(记者 于振华)粮食生产和流通主要应由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这在学术界分歧很大,政策走向也不明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樊明教授指导本科生合作完成的“公众行为与国家政策研究丛书”的第三部《种粮行为与粮食政策》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指出,这需要研究农民的种粮行为,尤其是对价格等利益信号的反应,分析粮食生产的外部性和弱质性以及粮食市场的竞争性。
粮食生产“并不需要太多的政府干预”?
《种粮行为与粮食政策》通过研究发现,农民的种粮行为受利益信号的显著影响:价格对农民种粮积极性有着显著地影响;上年种粮收益大,则预示下年农户将提高粮食播种面积的比重;上年卖粮难,则下年农户将会调低粮食播种面积的比重;国家加大支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力度,则农民会腾出更多的耕地用于粮食生产。因此,农民在粮食生产中具备经济人的理性,这是粮食生产主要应由市场主导的重要前提。
当然,决定粮食生产更多地应由市场主导还必须考虑粮食生产的外部性和粮食市场的竞争性等问题。一般文献认为,粮食生产存在正的外部性,因此政府要进一步鼓励粮食生产。但该书判断,整个农业的外部性是趋于负的。粮食市场是一个具有很强竞争性的市场,并不需要太多的政府干预。历史经验表明,政府的干预往往是无效的,即便是最反市场的对粮食的统购统销也无法从农民那里得到太多的粮食从而保证粮食的充足供应。
该书认为,农业补贴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价格补贴的负面效应最为明显,因为最直接扭曲了价格信号,导致粮食过量生产。该书建议采用收入补贴替代价格补贴。支农政策有悖论性质,即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为宗旨的支农政策一般内含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下降的机制。支农悖论给政策支农带来困难,要尽可能选择支农悖论性弱的支农政策。
该书还解释说,实行统购统销与低粮价政策是中国粮食产量长期低下的重要原因。中国粮食流通高成本与实行最低粮食收购价以及以国有粮食企业为流通主渠道有直接联系。该书建议放弃国有粮食企业流通主渠道的定位,对传统的国有粮食企业实行改制,使之成为普通的市场参与者。
废除户籍制度和土地私有化能解决“三农”问题?
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是诸多“三农”问题的根源。该书提出土地私有化并废除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并对种种反对土地私有化的观点进行了评析。
该书的基本结论是,要实现高效的粮食生产并实现农民收入正常化就必须走市场化道路,即通过市场机制组织粮食生产和流通,用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粮食生产流通的参与者以有效的方式生产出粮食并分配到消费者手中。该书提出中国实现粮食生产流通市场化的路线图,这是一个对中国粮食生产流通乃至中国“三农”问题解决的系统性的整体化方案,有别于以往的相关研究一般侧重于粮食生产流通的某些方面,值得关注。
《种粮行为与粮食政策》在方法上有其独特之处:一是基于调查进行的研究。研究团队调查了从1976年的人民公社时期到2008年32年间以主要以河南农户为代表的中国农户的种粮行为及与相关政策的关系。二是基于行为讨论政策。政策和行为的关系是制定正确政策的基础。根据政策和行为的关系所制定的政策才比较能得到政策制定者所期望的结果,政策制定者不应总是抱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建立在扎实调查和经验研究基础上的批判精神。该书对不少关于粮食政策的主流的学术思想及诸多现行粮食政策进行了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其独立的学术思想及政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