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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2016-12-01 11: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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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年。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16】781号),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根据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2月1日至10日期间,开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宪法学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1. 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设立以来,我校结合法学专业优势,连续开展了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2016年,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各教学院系、校直各单位要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期间,通过绘制板报、宣传海报、宪法知识手册等形式宣传宪法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 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发动教师、学生参与,开展法治话剧、宣传画展、模拟法庭、演讲比赛、法治微电影等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并及时通过简报、新闻、视频等形式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扩大宣传效果。

3. “网上学宪法”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宪法知识学习和教育,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https://www.qspfw.edu.cn/),下载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各单位也可以通过本单位网站上传学习资源,方便学生学习和查阅。12月2日,通过网络组织收看教育部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直播。

4. 宪法晨读活动。根据教育部教普法办函【2016】6号文件推荐的宪法部分章节,学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至4日,各教学院系自行组织师生进行宪法晨读,并对活动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

二、活动要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习日活动是我校“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内容。各单位要提高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广泛收集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6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法律事务处办公楼628房间。(联系人:董媛 联系电话:86157255 电子邮箱:flswc@huel.edu.cn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附件【教办政法〔2016〕781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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