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引导教职工培树互爱、诚信、勤俭、和睦等家庭文明新风尚,校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时间
5月12日-6月10日。
三、评选条件
爱党、爱国、爱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在婆媳互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尊知重教,移俗勤俭、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口碑好的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
四、评选办法
(一)以家庭为参评主体,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每个部门推荐上报家庭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有效户数的10%,最少不低于一户。
(二)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10户“文明家庭”报校文明办。
五、表彰奖励
经校文明办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文明委命名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统一上报申请材料,每个申报家庭需报送加盖公章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一份,家庭生活照一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资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于6月1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2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hncdgh@126.com。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层层发动,认真搞好评选活动。
(二)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真正把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家庭推荐上来。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利用评选契机,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优秀事迹,营造浓厚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汇总表
校文明办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