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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
2020-01-31 11:08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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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做到联防联控,现就我校废弃口罩的规范收运处置工作要求如下:

一、设置专用容器。后勤处、文北校区服务中心、文南校区服务中心要立即在各校区开展核查,确定各校区均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了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应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字样),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校医院及周边,要严格按医废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处理。

二、实行定点投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引导各类人员规范定点投放。鼓励大家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在社区的监督下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三、配合专车收运。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实行属地管理,采取专车专用。按照郑州市相关收运工作部署,全校各单位、生活区所产生的废弃口罩,由负责收运其他垃圾的车辆专门收集捎带到垃圾中转站,再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车辆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全校各单位应配合做好收运工作。校医院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

四、明确主体责任。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的设置工作,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要求落实。郑东校区及家属院由后勤处负责设置,文北校区及家属院由文北校区服务中心负责设置,文南校区及家属院由文南校区服务中心负责设置,要确保废弃口罩收集容器设置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负起监督责任,督促指导相关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五、设施全面消杀。后勤处、文北校区服务中心、文南校区服务中心要加强生活垃圾收运消杀,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要加强垃圾收集容器每日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厢房)、公共场所等消杀工作,收集容器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后勤处、文北校区服务中心、文南校区服务中心要加强垃圾转运车消杀工作,转运车要全部密闭,做到转运一次消杀一次。

六、落实作业防护。从事分类、收集、转运的一线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作业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至少两层)或N95口罩,一次性口罩最长4小时更换一次,或被水汽浸湿失去防护效果时也需要更换。收集容器、转运车辆等清洗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按说明书使用;相关作业人员要勤洗手、洗干净,注意个人卫生。现场、一线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安排就诊并向学校报备。

七、强化监督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废弃口罩的收集处理工作,切实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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