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应我校邀请,来我校郑东校区行政办公楼东配楼202报告厅,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依法治国:中国政治新常态》的报告,对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内容展开了全面而深刻的解读。我校部分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师生代表三百余人到场聆听,气氛热烈。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赵大蕻主持。
王振民首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此次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多年以来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讨论法治问题,表明法治建设已经上升为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问题同等重要的一项战略命题。王振民还结合当前时代背景重点向大家解读了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他说,以往对法治的理解多是用法律管理社会、管理别人,应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的要求,今后法治建设的重点是约束限制公权力的行使,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这也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王振民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180多项改革举措,可概括为六大任务:依法治国应该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全民守法。王振民最后指出,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依法治国。法治是人类理性光辉的体现,需要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去发挥和引领才能毕其功。与此相对应的,也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善党的领导,尤其是强化党的法治思维,努力为社会营造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良好法治环境。
赵大蕻在主持报告会时说,王振民教授的报告既通俗易懂,又有理论高度,使大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有了深层次的理解,对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教育、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有很多有益的启发和思考。赵大蕻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通过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将成为中国政治的新常态,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法、用法、遵法、守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他要求学校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把依法治校贯彻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推动学校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