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应我校法学院邀请,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葛洪义教授莅临我校,在新校区第一教学楼219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做《法治与社会建设》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焦占营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代表近500人参加了报告会。
葛洪义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以朴实的语言讲述了社会建设作为法治建设基本内容和根本问题的宏大原理。他以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形成的基本原理“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作为理论分析的制高点,围绕当前是否存在“市民社会”、政府职能扩张和公(市)民自治间关系的紧张和困境、以及中央地方分权的法治意义等问题展开分析,最后得出“没有社会就没有自治,没有自治就没有法治”的结论。
报告中,葛洪义旁征博引,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等热点问题,以“婚姻许可证”等生活实例诙谐的予以叙述和表达,不时赢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同时,他还和同学们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式解惑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