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部门概况  新闻中心  学习新思想  宣传阐释  文明之光  媒体传播  下载专区 
 
 
学习新思想 
 学校首页 
 首页 
 部门概况 
 新闻中心 
 学习新思想 
 宣传阐释 
 文明之光 
 媒体传播 
 下载专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学习新思想>>正文
永久的精神财富
2008-12-10 00:00     (点击:)
[文章下载] [字号: ]
“5・12”渐行渐远,特大地震不可能频繁发生,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建设发展将成为主要关注。如何把在生死搏斗、艰险考验、爱心涌流、全民动员中激发的抗震救灾精神,持久地延续下去,长期地发挥作用,成为永恒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种精神要使之长存,就要让它成为牢固的集体意识。汶川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给无数人留下了心理创伤。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一方面要尽可能地让人们走出悲伤,像“芭蕾女孩”李月那样积极面对人生;一方面又不能有意无意地忽略、遗忘这段激动人心、催人泪下的历史,而是从中汲取真诚、善良、美好、奋进的精神,作为民族永远缅怀的记忆。

一种精神的延续与继承,是与对这种精神的感悟和研究密切相关的。感悟的越透,研究的越深,这种精神的价值就展现得越为充分,也就能够得到更加自觉和有效的传承。抗震救灾精神是民族精神宝库中的又一座富矿,对它的发现和发掘还有待深化。

一种精神能否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种精神自身的生命力。抗震救灾精神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精神,因而也是具有永久性的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是典型性与普及性的统一。虽然震前震后难以遇到山崩地裂、巨石滚滚、危湖悬顶的场境,但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无数舍己救人、敢于牺牲、无私奉献的动人事迹,在日常生活中同样可以遇到,同样应当做到。

一种精神只有化为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进入实践、进入生活,才能根深叶茂、代代相传。精神是实践的升华与概括,它还必须回归社会心理、回归社会实践,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成为大众的普遍行为,从而造就精神延续的“社会场”。
打印    收藏
上一条:金融海啸中的中国伦理责任
下一条: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入手,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党员领导干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豫ICP备13002877号-2

郑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本网站共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