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智障男坐牢”事件备受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期待真相的同时,也呼吁社会给予智障人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邸瑛琪9月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国内对智障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还是空缺的,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给智障人员更多关爱。
洛阳智障男子吕天喜(家人及街坊邻居都证明吕天喜智障),2008年8月22日17时许,在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网通公司门口人行道上,将91岁的受害人宋清明推倒在地,并将其上衣口袋内的55元人民币现金抢走,后入狱3年。
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众期待事件的真相。河南省高院、洛阳市方面也成立调查组,表示要对这一案件作详细的调查,目前,吕天喜也正在做司法鉴定。事件的真相或许很快会水落石出,但对智障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的问题却显现出来。
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智障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应给与更多的关爱,当智障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应伸出援助之手。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邸瑛琪称,智障人是个模糊的概念,一般理解为弱智,就是判断能力较差,或者是判断能力较常规人低。社会上出现利用智障人控制能力差,控制智障人做苦力、让智障人顶罪等现象,说明社会对智障人员关注度不够,政策、法律保护不充分。智障人的很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显示出国内立法的空缺。
邸瑛琪说,目前,国家对残疾人、精神病人均有相应的法律和政策保护,可就是对智障人缺少法律保护。“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说明对智障人缺少社会必要的关注,这也使得对摧残智障人员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邸瑛琪介绍,智障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多次发生,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填补对智障人保护的政策、法律空缺。出台政策、法律应从两个层面:一是加强智障人合法权益保护,增加对智障人的社会关注度,给予更多爱心;二是加大对摧残智障人行为的打击力度。